職災保險是雇主必須為員工辦理的強制保險: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不論僱用幾人都要投保,保險效力自員工到職當日起算。
很多創業者開店初期只有一、兩位夥伴,容易忽略這件事。本文整理職災保險雇主義務、未投保罰則與員工受傷時的處理流程,幫你在開業前把風險顧好。
職災保險是什麼?誰一定要投保?
職災保險(簡稱災保法保險)是專為工作場所意外與職業疾病設計的社會保險,員工因執行職務受傷、生病、失能或死亡時,可依規定請領醫療、傷病、失能、死亡等給付。依勞動部2026年5月的說明,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都要強制納保,不再有「五人以下可以不用保」的空間。
職災保險和勞保差在哪?雇主常搞混的重點
災保法自2022年5月1日施行後,職災保險從原本的勞工保險中獨立出來,專門處理工作上的意外與職業病;勞工保險則負責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等普通事故。換句話說,替員工辦了勞保,不代表職災保險就已經完整處理,雇主要確認投保單位資料與投保薪資都正確,避免員工受傷時才發現給付計算有落差。
建議每次新進人員到職、薪資調整或兼職人員排班變動時,都由專人檢查加退保紀錄,並留存投保證明,日後無論是勞動檢查或申請政府補助,都能快速提出。
職災保險雇主義務:到職當日就要加保
雇主最重要的三件事如下:
- 員工到職當天就辦理加保,不要等試用期結束再處理。
- 保費由雇主負擔,不可轉嫁給員工。
- 員工離職、調薪時,同步辦理退保與投保薪資調整。
勞動部提醒,保險效力自到職當日起算,即使雇主沒有當天加保,員工發生職業傷病仍可請領給付,但這代表風險與罰則都落在雇主身上。
職災保險未投保罰則:補辦加保也不能免責
依勞動部2026年5月26日的說明,雇主若從未替員工加保,或是在員工發生職災當天才補辦加保,勞保局發給員工給付後,會令雇主限期繳納該筆給付金額,並處新臺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同時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 情境一:從未加保,員工受傷 → 追繳給付、罰鍰、公布名稱。
- 情境二:事故當天才補辦加保 → 同樣追繳與罰鍰。
- 情境三:到職當日依規定加保 → 員工快速取得給付,雇主也能分攤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責任。
員工發生職災,雇主處理流程4步驟
- 第一時間協助送醫,並保留事故現場與紀錄。
- 協助員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保險給付,備妥診斷證明等文件。
-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履行職災補償責任;保險給付可用來抵充,不足部分仍須由雇主補償。
- 若屬重大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須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詳細要件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小店創業者的職災保險3個提醒
第一,計畫招募第一位員工前,就把職災保險、勞保、健保、勞退一起編進人事成本。第二,工讀生、兼職人員同樣屬於受僱勞工,不要因為時數少而漏保。第三,申請補助或輔導計畫時,審查單位常看合法聘僱與勞動條件,投保完整能加分。想了解創業初期還要準備哪些合規事項,可參考磐磯的創業諮詢與計畫輔導服務。
職災保險常見問題 FAQ
只有一位員工,也要投保職災保險嗎?
要。只要是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都需要為員工投保職災保險。
新員工第一天上班受傷,有保障嗎?
有。保險效力自到職當日起算,員工仍可請領給付;但若雇主未加保,會被追繳給付並可能受罰。
職災保險的保費誰要付?
依規定由雇主負擔,不能向員工收取這筆費用。
有投保職災保險,雇主就完全沒責任了嗎?
不是。雇主仍有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責任,保險給付可抵充,若給付不足仍須補足,也要持續維護安全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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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來源:勞動部(2026年5月26日)職災保險新聞說明;內容為一般資訊整理,實際規定請以勞動部、勞保局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