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育嬰留停新制自2026年1月1日(民國115年)起上路:員工可在子女3歲前,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申請者合計不超過30日,符合資格者仍可請領8成津貼;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因此影響全勤獎金或考績。(資料來源:勞動部,115年度新制說明)
對花蓮的小店與在地中小企業來說,人手本來就吃緊,員工突然請「幾天」育嬰留停,排班與職務代理都要提前想好。這篇用雇主角度,一次整理新制重點、津貼、家庭照顧假與實務做法。
2026育嬰留停新制重點整理
- 申請單位:新制允許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再一定要整月請。
- 日數上限:每名子女滿3歲前,以日申請者合計不超過30日。
- 申請期限:一般應於5日前向雇主提出;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等臨時情形,可於1日前提出。
- 雇主義務:不得拒絕申請,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育嬰留停津貼怎麼領?雇主要配合什麼
依勞動部說明,育嬰留停津貼按就業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發給,再加政府2成薪資補助,合計8成,每位父母最長6個月。自2026年1月1日起,請領未滿1個月者改按比例發給,不再以1個月計。
雇主的配合重點是:員工提出申請時,協助確認留停期間並配合辦理相關表單;年終或獎金若以考績、年資為依據,已符合條件的留停員工,仍應依約定或比例發給。
家庭照顧假改以小時計:56小時怎麼用
新制同時把家庭照顧假改為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假,每年共56小時;用完後若仍有臨時照顧需求,可改用未休完的事假並以小時計。依規定,雇主不得拒絕家庭照顧假申請,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影響考績。薪資則依事假規定計算。
花蓮小店雇主的育嬰留停實務5步驟
- 先訂內部申請流程:寫進工作規則或公告,說明一般5日前申請、臨時情形1日前申請。
- 盤點可代理的工作:把班表、開店、出貨等關鍵職務拆成可交接的清單。
- 安排職務代理:代理人加班只能處理留停員工的工作,並避免過勞。
- 留意資格與表單:新制子法與書表仍在修訂,申請前請以勞動部公告為準。
- 留存紀錄:申請日期、核准日數與津貼資料都建檔,日後查核更安心。
小微企業可領的雇主獎勵金
依勞動部說明,政府對未滿30人的小型及微型企業,員工每申請1日育嬰留停,雇主可獲定額獎勵金1,000元,可用於職務代理津貼等措施。實際申請方式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專線1955確認。雇主常見的失誤多半出在三件事:把員工申請當成一般缺勤而扣全勤、沒有事先公告申請流程,以及代理人長時間加班卻沒有補償。花蓮不少店家只有三五位員工,少一人就影響營運,建議在員工提出育兒規劃時,就主動溝通排班與交接,讓制度成為留住人才的優勢,而不是臨時的壓力。
常見問題 FAQ
Q1:育嬰留停可以只請一天嗎?
可以。新制以「日」為單位,以日申請者每名子女3歲前合計不超過30日,一般應於5日前提出。
Q2:老闆可以拒絕員工的育嬰留停或家庭照顧假嗎?
不可以。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Q3:育嬰留停津貼是公司發還是政府發?
津貼由就業保險按投保薪資6成發給,再加政府2成補助,共8成、最長6個月,不是由雇主負擔薪資。
Q4:員工臨時要請,來不及5天前申請怎麼辦?
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等臨時突發情形,可於1日前提出,當日臨時狀況也可委託他人申請。
想把人事制度與創業規畫一次整理好?
※本文依勞動部公開資料整理,育嬰留停相關子法與書表仍可能調整,實際規定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個案請洽勞動部1955專線或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