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怎麼開?簡單說,小店只要先確認自己是否屬於「須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再選定開立方式(加值服務中心、自建系統或平台服務),完成字軌配號後即可開立;開立後須在規定時限內把存證資訊傳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否則最高可罰 15,000 元。
很多創業者以為「有開出去就好」,卻忽略了開立之後的傳輸存證義務。自 2025 年(民國 114 年)1 月 1 日起,存證規定入法,違規有明確罰則,小店更不能輕忽。
一、電子發票怎麼開?小店 4 步驟流程
不同行業的細節會有差異,以下是一般營業人的共通流程,實際申請以國稅局與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最新公告為準:
- 步驟 1:確認身分——先確認你是需要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還是符合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可參考我們的 小店記帳怎麼做 一文)。
- 步驟 2:向國稅局辦理——完成營業登記後,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統一發票購買或電子發票使用相關申請。
- 步驟 3:選擇開立管道——常見有三種: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的功能、委託加值服務中心,或自行建置系統。店面規模小、交易量不大的店家,通常優先考慮現成的平台或加值服務。
- 步驟 4:取得字軌配號並開始開立——電子發票的字軌號碼由系統配號,開立時需記載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等法定事項,買受人可選擇載具、捐贈或列印證明聯。
二、電子發票存證時限:2 天、7 天、10 天怎麼算?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 2024 年 12 月發布的新聞稿,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的相關資訊,必須依下列時限據實傳輸存證:
- 買受人為非營業人(一般消費者):2 日內傳輸。
- 買受人為營業人(需報帳的公司客戶):7 日內傳輸。
- 空白未使用的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以及總、分支機構配號檔:次期開始 10 日內傳輸。
提醒一個小細節:折讓單改由賣方營業人開立並傳輸存證,再交付買受人。若你常有退貨、折讓的情況,作業流程要跟著調整。
三、電子發票沒傳會被罰嗎?罰則一次看
依營業稅法第 48 條之 2,未依規定時限或未據實傳輸存證者,可處新臺幣 1,500 元以上、15,000 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還可能按次處罰。(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2024 年 12 月新聞稿)
好消息是,若違章情節輕微,例如經國稅局第 1 次通知後即依限據實補正,依規定可以免予處罰。所以收到通知時別慌,第一時間補正最重要。
四、小店開電子發票的 3 個實務建議
- 建議 1:固定每日結帳時一併檢查傳輸狀態,避免連假過後才發現漏傳。時限最後一日遇假日不順延。
- 建議 2:退貨、折讓一律由店方開立單據並留存,帳務才對得起來。
- 建議 3:搭配記帳與憑證保存。發票、收據、進貨憑證都要留存,報稅時才有依據。
五、未來還有哪些電子發票趨勢要留意?
依媒體報導,財政部對部分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提出調整,預計自 2029 年(民國 118 年)1 月 1 日起,月均銷售額達 20 萬元者須使用統一發票,並建議小店搭配電子發票、行動支付等工具。此為媒體報導內容,餐飲業者請務必向所在地國稅局確認最新規定。
常見問題 FAQ
Q1:電子發票怎麼開最快?
對小店來說,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的功能或委託加值服務中心,通常是上手最快的方式,不必自建系統。實際申請步驟請依國稅局公告辦理。
Q2:電子發票存證要在幾天內傳?
買受人為一般消費者是 2 日內,買受人為營業人是 7 日內;空白字軌號碼與配號檔則在次期開始 10 日內。
Q3:電子發票忘了傳會罰多少?
依營業稅法第 48 條之 2,可處 1,500 元至 15,000 元罰鍰;若第 1 次被通知後依限據實補正,情節輕微者可免罰。
Q4:我是小規模營業人,還需要開電子發票嗎?
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營業人可免用統一發票,但仍須依規定給付收據並記帳。是否適用請向國稅局確認。
電子發票怎麼開,不懂就問磐磯
本文資訊整理自財政部賦稅署公開資料與媒體報導,法規可能調整,實際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